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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日期: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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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等文件精神,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综合窗口办理协管1人;国土协管1人;低保事务协理1人。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

3.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期满可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及审查时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及审查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四楼404办公室,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72759244,15826428216。

   (三)报名及审查方式及内容:

1.报名阶段:报考人员填报《涪陵区百胜镇公益性岗位应聘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百胜镇党建办,由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户籍、居住地、年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资格情况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2.复审阶段:报名者按照规定时间到百胜镇党建办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以下证件材料(若审查不符条件的取消资格)。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1张(2寸)。

   (3)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毕业证书(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

   (4)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按照与招聘岗位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面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规定的考察程序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对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待遇

岗位待遇为涪陵区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


附件:涪陵区百胜镇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应聘登记表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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