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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日期: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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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等文件精神。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和文明劝导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交通协管和文明劝导1人。

(二)招聘条件 

1.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以上人员居住在本辖区内乐道村的优先。

2.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有较强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吃苦精神,熟练操作安卓手机,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涪陵区武陵山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大队201办公室,联系人:代永东,13896694848。

3.报名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2寸)。

(3)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1.由武陵山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

(1)面试采取现场实操,主要对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与武陵山镇人民政府签订交通安全劝导员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协议一年一签,协议期满,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聘用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2.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待遇:涪陵区最低工资标准,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交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其他待遇面议。

本公告由武陵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武陵山镇公益性岗位应聘登记表


                                                                                                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6日






附件:

武陵山镇公益性岗位应聘登记表


出生年月


免冠近期

登记照

2寸)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个人特长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学历(学位)


报考岗位


人员类别



家庭

主要

成员

与本人关系

姓名

年龄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奖惩

情况


重要

提示

本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愿意服从安排到基层一线,若有虚假,自愿取消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

资格

审查

意见

(盖章)

备注: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不得调整表格,可适当调整填写栏中的字体大小及行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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