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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对3家诊所和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诊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有关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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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所属单位,企事业职工医院、民营医疗机构,村(社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委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院感防控各项措施,我委成立了专项巡查组,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督导。巡查中发现杨晓维诊所、苏志敏诊所、王春明诊所、马鞍街道攀华未来城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在日常工作中违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遂将相关线索提交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调查处理。2022年1月14日,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对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涪陵杨晓维诊所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调查情况:2022年1月14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涪陵区涪清路31号附20、21号的涪陵杨晓维诊所进行调查发现,2022年1月10日陈涛开具的处方笺1张,处方前记的主诉栏记录有“乏力”字样,2022年1月13日陈涛开具的处方笺1张,处方前记的主诉栏记录有“乏力、无神”字样,2022年1月13日陈涛开具的处方笺1张,处方前记的临床诊断栏记录有“结膜炎”字样。

   (二)调查结论:经查,该诊所2022年1月期间,仍在诊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关于“诊所不得常规诊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的规定。

   (三)处理情况:依据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文件规定,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涪陵杨晓维诊所关闭整改15天(关闭整改期2022年1月14日至1月28日),关闭整改期间不得接诊患者。

二、对涪陵苏志敏诊所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调查情况:2022年1月14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涪陵区步阳路(颐园小区C、D幢1—3号)的涪陵苏志敏诊所进行调查发现,该诊所门诊登记簿记录有2022年1月12日某患者主要症状栏载明“咽痛咳痰”字样。

   (二)调查结论:经查,该诊所2022年1月期间,仍在诊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其行为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的相关规定。

   (三)处理情况:依据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文件规定,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涪陵苏志敏诊所关闭整改15天(关闭整改期2022年1月14日至1月28日),关闭整改期间不得接诊患者。

三、对涪陵王春明诊所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调查情况:2021年1月14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涪陵区迎宾大道66号的涪陵王春明诊所进行了调查,在该诊所ABC诊所管家系统中查见2022年1月13日处方笺1张,处方前记的主诉栏记录有“腹痛、腹泻3小时”字样,2022年1月14日处方笺1张,处方前记的主诉栏记录有“咳嗽、咳痰、咽痛、咽痒、流涕5天”字样。

   (二)调查结论:经查,该诊所2022年1月期间,仍在诊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其行为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的相关规定。

   (三)处理情况:依据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文件规定,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涪陵王春明诊所关闭整改15天(关闭整改期2022年1月14日至1月28日),关闭整改期间不得接诊患者。

四、对涪陵新城区攀华未来城社区卫生服务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调查情况:2022年1月14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涪陵区大石庙居委2组的涪陵新城区攀华未来城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调查发现,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4日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陈加英的门诊病人登记簿记录有收治主要症状栏为“乏力、咽喉痛”的患者。

   (二)调查结论:该城社区卫生服务站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的相关规定。

   (三)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当场给予了涪陵新城区攀华未来城社区卫生服务站立警告的行政处罚。

请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和院感防控措施,坚决堵住疫情防控漏洞,防止疫情反弹。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收治发热患者或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突出的坚决关闭整顿,对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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