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卫健备示〔2022〕17号
涪陵区医疗机构备案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医诊所基本标准》等的规定,我委依法受理重庆金岛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拟在重庆市涪陵区建陶一路70号(大华公寓)13幢举办重庆金岛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江东建陶一路诊所的备案申请材料,现将诊所备案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名称:重庆金岛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江东建陶一路诊所;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建陶一路70号(大华公寓)13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吴娱/彭雨;所有制形式:其他;经营性质:营利性;诊疗科目:内科。
我委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社会反馈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向我委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区纪委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组办公室,电话:023-72371390;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科,电话:023-72203781、023-72203633。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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