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全区水利水电防洪度汛工作,现将全区已成水库工程、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农村小水电、重要堤防及防洪重点区域行政(政府)责任人、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相关责任人须熟悉自身职责,认真履职,做到有名有实、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