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和《“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相关要求,提升农药经营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农药经营标准化管理服务门店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我区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单位,选择5家创建农药经营标准化管理服务门店。
二、补助标准
每个门店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
三、创建要求
(一)统一招牌形式。门店招牌要统一字体及底色,采用白色字体、绿色底色,且比例协调美观。
(二)统一货架摆放。展示货架要统一采用米白色,且有效分区、分类整洁。
(三)统一制度上墙。经营管理制度要统一规格、尺寸、外框、颜色,且实现上墙、规范美观。
(四)统一证照上墙。证照及公示牌要统一悬挂于制度牌下方,不得遮挡,且外观规整、便于监督。
(五)统一墙面颜色。门店墙面要统一为白色,且干净整洁。
(六)统一追溯管理。追溯管理要统一使用重庆市农药溯源监管云平台,且实现农药溯源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规范回收。
四、申报创建流程
对符合申报条件、自愿参加今年创建的主体,请于2023年7月25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委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和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我委组织相关专家,结合本地农药经营使用情况,坚持“客观公正、优中选优”原则,遴选5家基础较好、经营规范、管理服务到位的农药经营门店开展创建试点。对逾期申报的,我委不予受理。
联系人:龙世德
联系电话:15213722988
邮箱:782764200@qq.com
附件:2023年涪陵区农药经营标准化管理服务门店创建申请表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