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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关于注销《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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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干流涪陵区段长沙坝采区2023年砂石开采许可截至2023年10月10日到期,累计开采总量已于2023年9月28日达到采砂许可规定的采砂总量,已按规定撤出采砂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9号《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有效期间届满或者累计采砂量达到采砂许可证规定的采砂总量时,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或者注销采砂许可证并发布公告。"以及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长江干流涪陵段 2023 年度河道砂石资源开采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渝水办河〔2023〕20号)要求:"河道采砂许可证期限届满或者已达到规定的开采总量的,应督促国有平台公司停止采砂作业,由涪陵区水利局依法注销河道采砂电子许可证并公告。"现将长江干流涪陵区段长沙坝采区《河道采砂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依法注销,并公告如下: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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