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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日期: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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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对重庆皓喆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监理资质的材料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意见予以公示(核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的核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23年11月2日前送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3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资产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政务服务管理事务中心4楼36-46号——综合窗口

邮编:408000 ,联系电话:023-72203633


附件:2023年第1次工程监理企业公示意见表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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