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在全区开展最佳实践案例激励推广工作,经自主申报、专项组推荐、综合评审、区委常委会议审定,拟确定《“党员联系群众、群众评价党员”工作制度》等10个案例为2023年涪陵区最佳实践案例(详见公示名单),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7:30前反馈区委改革办。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庆瑶,联系电话:72813203)
区最佳实践案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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