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涪陵区2024年涪陵黑猪养殖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涪农委函〔2024〕5号)的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对同乐镇、清溪镇和青羊镇的6栋移动猪舍进行了现场和资料审核验收,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至5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反映。
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023-72225057
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023-85688583
附件:涪陵区2024年涪陵黑猪养殖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验收结果公示表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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