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坚决纠治困难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强化救助资金监管,推动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实施。根据上级要求及统一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涪陵区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应保未保”问题
符合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条件的申请人,未被纳入救助保障范围。
(二)“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1.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违规办理低保、特困及临时救助等。
2.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居委会成员等违规代持救助对象卡折、擅自支取救助金等行为。
(三)作风与腐败问题
1.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为民服务意识差,工作拈轻怕重、推诿扯皮,甚至人为设置障碍、刁难群众或拒绝符合条件人员申请。
2.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为群众办理救助申请事项时,向申请对象索要辛苦费,接受救助申请对象的宴请、礼品等。
3.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审核确认不及时,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救助事项,导致救助对象未及时获得救助。
(四)资金管理问题
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金未及时足额发放。救助对象、标准、金额等信息未按规定公示公开。
(五)动态管理问题
数据比对不准确,动态监测不到位,未及时终止救助保障的行为。
(六)其他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职能范围的。
(二)诉求模糊、无明确对象或线索的举报。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受理时间与举报方式
(一)受理时间
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23-87881218(区民政局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专班办公室)。
信函举报:邮寄至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21号(区民政局)807室,邮编:408099。
现场举报: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21号807室(专班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一)举报需提供具体问题线索(时间、地点、人员、事项等),采取实名举报并留下联系方式。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整治措施
对征集的问题线索将逐一核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并推动完善制度机制。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全区“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