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重庆锦福堂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申请,我委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之江名苑3幢负1-7的重庆锦福堂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涪陵顺江大道诊所《诊所备案凭证》(备案编号:MAACB5F3X50010217D2192)予以撤销,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