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29宗,面积约:90.3354公顷,用于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现将相关情况公示于后:
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