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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关于重庆涪陵特盈精神病医院设置审批前的公示
日期: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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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庆特盈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向我委申请,拟在“重庆市涪陵区义和街道石堡村八社涪陵国投集团房屋1-5幢”设置重庆涪陵特盈精神病医院。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45号)等规定,现将拟审批设置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设置主体:重庆特盈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医疗机构名称:重庆涪陵特盈精神病医院

机构类别:精神病专科医院

机构级别:二级

机构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义和街道石堡村八社涪陵国投集团房屋1-5幢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数:床位7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急诊科(急诊室)/内科/精神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X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法定代表人:康伟

我委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社会反馈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向我委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区纪委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组办公室,电话:023-72371390;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科,电话:023-72203781,023-72203633。

邮寄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7号(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科)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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