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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关于2024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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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渝环〔2023〕120号)有关要求,现将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2024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

实现林长制到“林长治”,区总林长全域调度、示范带动、亲自部署,主持召开总林长会2次、林业工作会4次,带头巡林7次,对林长制工作批示7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8个;区级林长分片负责、靠前指挥、加强协调,压紧压实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林长责任。健全林长巡林制度,依托“三单一册”工作手册,进一步完善林长履职跟踪提示、定期调度机制,服务保障各级林长巡林2.2万余人次,督导解决问题214个。创新推动“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1+N”等举措,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完善“一长三员”基层执行体系,督促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增加设置268名监督员、157名指导员。

(二)科学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完成营造林任务。完成营造林26.55万亩,提质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项目2.15万亩;“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两岸荔枝醉美涪陵”“以科技为笔,绘就乌江多彩画廊”入选全市“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示范片建设案例。完成北山林相改造工程造林,种植各类乔灌木38.9万株,建设森林消防管网10公里,同步提升森林质量和防火能力,得到市林业局曹春华局长充分肯定。二是稳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10个“重庆市级绿色示范村创建”通过市级验收,2株一级保护古树、6株三级保护古树完成复壮保护。区领导、各部门带头,超过200万人次干部群众在线下、线上以多种形式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14.3万株。

(三)持之以恒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一是严格资源保护管理。坚持以森林督查问题为导向,查处整改2023年森林督查违法案件67个。扎实开展森林督查自查,核验2024年一、二、三期图斑681个,面积203.52公顷。高效审批做好林业资源要素保障,建立林地地类联合认定绿色通道,积极主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林地等要素保障,紧扣重点项目、重要工作、重大工程,高效办理林地审核审批361宗、使用林地面积311公顷,征收植被恢复费3196万元。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641份,消耗限额蓄积2.45万立方米。扎实做好天然林等森林保险工作,落实464名生态护林员加强林业资源“最后一米”监管。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受理案件162件、收缴罚款578.65万元,林区秩序稳定向好。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牵头编制的《涪陵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通过市林业局审核,已送国家林草局报国务院审批。完成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交办问题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举报案件整改。提请区政府重新发布《禁猎通告》。开展全区首次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累计赔付56笔13.52万元。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清风行动2024”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监督检查场所94处,查办案件33起,查获违法所得7.16万元。累计挂牌保护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红豆杉70棵。三是完成林草湿荒普查试点工作。探索出具有涪陵辨识度的“平行认定—协商—现地核实”三项工作法获国家林草局点赞,目前已在全市推广。规资、林业紧密配合,共完成国家下发不一致图斑31.3万个、面积87.04万亩的共同确定工作。全面完成普查图斑调查32.2万个、218.2万亩,形成区级普查成果,普查工作成效位居全市第一。

(四)纵深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以原涪陵林交所平台为基础建立林权交易平台,实现市、区、乡镇三级联通。在全市率先探索实施林业生态票制度,大木林场被确定为服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市级试点林场。新增集体林地流转面积4.77万亩,新增林业经营主体5家。创新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取得首贷破冰,2家林业企业获林权抵押贷款520万元。精心培育大顺林下中药材“1234”模式和南沱笋竹“334”发展模式,助力农户增收超万元。高质量举办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渝东北片区现场会,获市林业局充分肯定。

(五)坚决守牢防火防虫底线

一是着力提升林业防灾减灾水平。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5次。及时提请区政府发布禁火令、封山令,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健全森林防火“一长三员”“十户联防”和火情“135”早期处理机制,持续开展防火宣传“五进”活动,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初具实战能力。全市首个城市面山区域全覆盖的以水灭火系统建成投用,新增森林消防管网41公里、消防水箱176口、林火智能监控摄像头134个。2024年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二是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完成除治疫情小班4174个、除治面积16.54万亩,累计实现拔除疫点6个、拔除面积6.92万亩,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年度进度。有力有效抓好松墨天牛、食叶害虫灾害等其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防成灾成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林长制“最后一米”较为薄弱。基层主体意识和履职能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落实”情况。涉林单位对林长制工作主动性不强,工作推动乏力,未立足自身职责发挥合力。

(二)森林防火仍有短板。极端天气增多,农事用火、工程用火、祭祀用火等各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管控难度大。全区森林防火阻隔带、应急通道等基础设施密度低于国家标准,基本救援物资设备前置村居林区一线数量不够。

(三)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夏季连晴高温,枯死松木点多量大,除治经费不足,除治压力较往年增大,且毗邻区县均为疫区,外防输入风险极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发挥林长制效能。推进落实《重庆市林长制办法》,充分发挥林长制统领作用,定期召开林长会议,研究部署林长制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闭环落实市总林长令。编制完善林长参阅手册,服务保障各级林长高效巡林、精准履职。深化“林长+”工作机制,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林业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快建设“智慧林长”平台。推动“141”基层智治体系统揽“一长三员”基层林长制执行体系建设,加强对生态护林员监督指导,提升巡林管林“最后一米”质效。

(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绿色金融创新,加强“政银企”“股贷债保”联动,加快推进林业生态票试点运行。推进涪陵区大木林场服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试点。落实《重庆市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放活林地经营权,稳妥推动林权流转。探索多元经营主体参与森林经营新模式,合理利用集体林地资源,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让集体林加快向“金山银山”转化,力争打造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示范片区。

(三)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抢抓春季植树造林黄金时节,承办好区级机关集中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开展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持续推进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提质建设2025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项目2.08万亩,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建设0.4万亩,完成各类营造林任务20万亩。继续抓好古树名木保护,持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

(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充分发挥“一长三员”和“十户联防”作用,落实“135”工作机制,常态化抓好隐患查治、火源管控、宣传教育、应急准备等基础工作,和区公安局联合开展违规野外用火专项执法行动,着力解决“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提高林火智能监控系统智能化水平,用好森林防火智慧管理平台。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项目储备,不断提升森林山地防火能力。

(五)全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总结评估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确保白涛街道、李渡街道、罗云镇、清溪镇、新妙镇、增福镇等6个单位实现无疫情,减少疫情面积约1万亩,做好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确保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80.99‰内。

(六)强化林草湿资源保护管理。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协同推进“一张图”统筹协调耕林空间试点工作,完成退耕还林还草核查及数据核实工作,以“一张图”优化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改革。积极推进林地管理边界划定试点。开展林草生态综合普查,持续推进集体林地矢量化工作。规范使用森林采伐限额,严格公益林管理,依规审核调整公益林。有序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编制《涪陵区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开展2024年林业执法涉林案件的查处整改,开展2025年涉林案件图斑现场勘验和复绿验收工作,核实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情况,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依法依规审核项目占用湿地、湿地公园,强化“小微湿地+”建设。

(七)有力有效开展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接续跟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积极筹备后续总规编制和勘界立桩前期工作。开展违法违规问题整治,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野猪致害防控,持续实施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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