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在四环路院区临街墙面设置口腔科宣传文化墙,现向社会发布竞争性洽谈公告。
一、项目名称
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口腔科宣传文化墙制作安装项目。
二、项目地址
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四环路院区临街墙面。
三、项目最高限价
49504.4元。
四、工作内容
根据施工设计图和医院要求,制作安装口腔科宣传文化墙,详见下表:
规格:1432cm×419cm
备注:1.报价包含人工、材料、运输、安装、税金等所有费用。
2.参选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不论参选人是否到现场踏勘均视为已知晓工地情况。
五、资质条件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制作),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该资质以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验照)。
六、评选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报价最低为第一候选人,如第一候选人自动放弃,则由第二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由采购方抽签决定。
七、竞争性洽谈时间及地点
(一)竞争性洽谈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7月9日上午9时整。
(二)竞争性洽谈地点:请各参选人于2025年7月9日上午8时50分起在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涪陵区高笋塘路2号)9号综合楼总务科207室递交参选文件,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洽谈开始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参选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
九、结算及付款
(一)合同执行结束并经使用科室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规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2%,剩余8%的质保金在2年质保期满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交质保金退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质保金退还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参选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要求。
十一、监督电话
023-72252343。
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