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江南院区内科大楼阳台加装防护窗,现向社会发布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内科大楼阳台加装防护窗项目。
二、项目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高笋塘路2号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内科大楼西侧6层及以上阳台(共计17处阳台)。
三、项目招标限价
113521.97元。
四、工作内容
根据院方要求,对内科大楼17处阳台加装防护窗(防护窗示图详见附件),详见下表:
备注:断桥型材外框壁厚不低于1.4mm,扇料壁厚不低于1.2mm(图纸详见附件)。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均应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位置情况、院方要求、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不论供应商是否到现场踏勘均视为已知晓现场情况。
五、资质条件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包含门窗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
六、评选方式
最低评标价法,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报价最低为第一候选人,如第一候选人自动放弃,则由第二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由采购方抽签决定。
七、竞争性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竞争性比选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8月19日上午9时整。
(二)竞争性比选地点:请各参选人于2025年8月19日上午8时50分起在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涪陵区高笋塘路2号)9号综合楼总务科207室递交参选文件,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比选开始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参选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
九、履约担保及结算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缴纳成交金额的3%(取整数)作为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约定的账号内(对公转账)。待质保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据实结算:结算价=实际安装数量*合同单价。合同执行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规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十、质保期及售后
(一)质保期限:经供需双方验收之日起算满壹年。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所更换产品的质量及缺陷修复责任。在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到场并修复。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成交供应商未在约定时间内派人修复或经采购人督促后成交供应商不能处理,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质保期满后采购人不予支付履约保证金。
十一、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参选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要求。
十二、联系人
王老师(19923151993)
十三、监督电话
023-72252343。
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
2025年8月13日
(注:附件内容详见“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