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 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 验收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5-12-10
字 号:

根据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供办发〔2025〕9号)、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5〕96号)、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56号)、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涪陵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涪陵农委发〔2025〕50号)文件精神,我社对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使用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财政补助结余资金)开展了验收工作,并聘请了第三方公司重庆企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服务主体重庆市涪陵区龙潭供销合作社完成的社会化作业量进行了专项审计。

根据重庆企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结论,结合区供销合作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实地调查和电话调查结果,经区供销合作社2025年12月9日党委会研究,重庆市涪陵区龙潭供销合作社申报开展水稻、油菜、小麦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47008.6亩次,补助资金1,093,871.00元,认定合格率为100%,补助1,093,871.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供销合作社反映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23-72868837、72868862,电子邮箱:72868862@163.com。


附件:

1.涪陵区供销系统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完成情况审计结果汇总表

2.服务对象花名册



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12月10日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