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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撤销重庆宏德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涪陵建陶一路大华公寓诊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日期: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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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重庆宏德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申请,我委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涪陵区建陶一路70号大华公寓12幢33号的重庆宏德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涪陵建陶一路大华公寓诊所《诊所备案凭证》(备案编号:MAE4AW7U850010217D2222)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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