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的实施意见》(渝供销发〔2018〕113号)和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涪陵区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项目建设申报的通知》(涪陵供销发〔2024〕32 号)文件要求,我社下达17万元项目资金建设3个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其中:三星级1个(义和街道机房村)、四星级1个(罗云镇罗云坝社区)、五星级1个(龙潭镇龙腾社区)。我社对2025年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项目开展了验收工作,并聘请了第三方公司重庆企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该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根据重庆企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结论,结合区供销合作社验收小组成员实地调查结果,经区供销合作社2026年1月20日党委会研究,确定2025年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项目公司组建在环境、股份结构、成员比例、项目支出等方面符合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的实施意见》(渝供销发〔2018〕113号)和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2025年度涪陵区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项目建设申报的通知》(涪陵供销发〔2024〕32号)的要求,项目支出共计181,303.69元,认定义和街道机房村三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罗云镇罗云坝社区四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龙潭镇龙腾社区五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验收结果为合格,向义和街道机房村三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补助项目建设资金3万元,罗云镇罗云坝社区四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补助项目建设资金6万元,龙潭镇龙腾社区五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补助项目建设资金8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供销合作社反映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23-72868837、72868862,电子邮箱:72868862@163.com。
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