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
日期:2026-03-17
字 号: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以及《重庆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5〕272号)要求,现将我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结果予以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

联系人:代光权,联系电话:72272309


附件:涪陵区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明细表



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7日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