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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涪陵人才”选拔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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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区委人才工作部署营造尊才爱才敬才的良好氛围,发挥优秀人才传承创新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广大人才积极投身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战场,决定开展第七届“涪陵人才”申报选拔工作。现就选拔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628

二、申报对象

涪陵区各行业领域在职在岗专业优秀人才(包括柔性引进在涪陵区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优秀技术人员);规上企业中层以上优秀经营管理人员;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生产服务一线作出重要贡献的劳动者。

三、申报条件

“涪陵人才”选拔对象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未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

“涪陵人才”选拔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以主要贡献、职业能力、学术水平、道德操守为准绳,突出价值创造导向,重点向经营效益好、生产效率高、知识技术密集的单位倾斜,向生产、科研、教育、医疗等基层和一线倾斜。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曾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人员原则上不纳入评选。曾入选涪陵区往届“涪陵人才”的人员,作用发挥特别突出的可继续申报。原则上申报人选一般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一)主导产业类。主要面向2349”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需要,选拔具有先发优势的关键技术和引领未来发展的基础前沿技术的优秀人才。

1. 经营管理领域。主要从申报对象及其所在企业在行业影响、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绿色工厂、卓越级及以上“智能工厂”等重点优质企业推荐人选。

2. 技能技术领域。申报对象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所从事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企业技改、引进转化高新技术中,作为主持人员或前3位设计人员;或作为第1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或作为前3位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2件及以上,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在区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师带徒方面业绩突出。重点支持精于实操的工程技术人才、数字技能人才。

(二)科技创新类。主要面向1238”产业科创体系建设需要,围绕数智科技、生命健康、新材料及绿色低碳等方向选拔具有科技创新实绩的人才。申报对象应在服务本区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领先型和影响力的创新成果,在推动原始创新、攻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具有突破性进展,近5年来主持或参与至少1项市级或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开发利用方面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领军(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和孵化载体的科技人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荐申报的对象,其研究方向要与涪陵主导产业发展紧密结合。

(三)农业农村类。主要面向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选拔在农业或农村经济发展一线从事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及农业生产工作,积极应用农业科技成果,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推动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中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农业农村人才。申报对象从事农业科技研发的,要求近5年来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重大研发项目,或审(鉴)定两个以上农作物新品种,或获得2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项及以上。

(四)社会事业类。主要面向建设高品质生活示范区需要,选拔在教育教学、医疗卫生、社会工作等领域中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好、服务意识强的优秀人才。

1. 教育教学领域。申报对象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一直从事教育管理或教学教研工作,师德师风良好,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等;或获得市级赛课(含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在行业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同时,主编(参编)出版论著(教材),或主持完成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研究成果(含论文)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指导培养教师获得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在区内同行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

2. 医疗卫生领域。申报对象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一直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无医疗事故或工作差错、无学术不端、无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医德医风,具备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有较强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能力或处置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在医学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取得重要创新性研究成果,主持开展重点(重大)研项目,成效显著;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或主编出版过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著作,在同行中有较高学术威望和社会认可度。

3. 社会工作领域。申报对象应具备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重点在社区治理、乡村治理、信访工作、新就业群体服务、职工帮扶、青少年事务、教育辅导、基层文化活动组织、戒毒康复、社会救助、老龄和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婚姻家庭、社区矫正、就业服务、卫生健康、残疾人服务等领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和技能,提供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门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应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及以上资格,且连续从事社会工作不少于5年。同时,其所在单位或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每年承接各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并顺利结项的项目数不少于5个;承接或主持市级及以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数不少于1个;获得市级及以上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荣誉。

(五)人文社科类。主要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面向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和一线文化艺术工作者选拔优秀人才。

1. 社会科学领域。申报对象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长期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和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有本行业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标志性成果)及涪陵问题研究资政成果,发表的学术著作和论文具有重要学术及实践价值,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力。高校申报对象要求为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主持过市级社科基金重点(重大)项目。优先支持研究成果在涪转化应用率高的研究专业。

2. 文化艺术领域。申报对象在文化艺术、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传播及研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其他新媒体、文化旅游经营管理等领域有较高水平,近5年作品在市级以上正规展赛中获奖、入展、出版、发表、表演2次以上;或获得市级以上权威性奖项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重点支持舞台表演艺术人才、体育运动专业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新闻出版专业人才。

四、申报材料

(一)《第七届“涪陵人才”申报认定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认定表》);

(二)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留学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四)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凭证;

(五)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聘用)合同复印件或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或企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六)职称或职业资格、技能水平证书复印件;

(七)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证明材料;

(八)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属外文的需附中文翻译件,并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申报认定表》单独装订成册,其余证明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申报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申报渠道

申报人通过所在单位向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申报,不可多渠道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一)主导产业类

1)经营管理领域区经济信息委申报

联系人:朱佳72288674  13896917283

2)技术技能领域区人力社保局申报

联系人:施金豆(技术领域)72259271  18983323408

石磊(技能领域)72225383  13609467526

(二)科技创新类

3)科技创新领域向区科技局申报

联系人:王丹阳 7288907117265680097

(三)农村农业类

4)农村农业领域向区农业农村委申报

联系人:张钰乾72261206  15213066096

(四)社会事业类

5)教育教学领域向区教委申报

联系人:李焰淋72879006  15823651026

6)医疗卫生领域向区卫生健康委申报

联系人:黄海涛72372513  17723152228

7)社会工作领域向区委社会工作部申报

联系人:易萍7281318015736509827

(五)人文社科类

8)社会科学领域向区委宣传部申报

联系人:徐昶72813311  13274083608

9)文化艺术领域向区委宣传部或区文化旅游委申报

新闻出版领域联系人:区委宣传部徐昶7281331113274083608

文体音艺领域联系人:区文化旅游委  谭政  7228151518183010355

六、其他事宜

评选程序按照发布公告、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终审颁证等程序进行,入选“涪陵人才”按规定认定为新重庆人才E类人才,同时享受育才激励、健康体检等方面政策或服务,并按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附件:第七届“涪陵人才”申报认定表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6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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