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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日期: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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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华府小区物管员指导居民学习投放生活垃圾 记者 徐华东 摄

3月1日,《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据了解,涪陵区将结合《条例》规定,按照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有序推进《条例》贯彻落实,让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3月2日,记者走访涪陵西城华府和金科廊桥水岸小区,调查了解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当日,记者在西城华府小区看到,进入小区的通道右侧设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它生活垃圾桶以及智能二、四分类垃圾箱,居民在物管员的指导下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该小区物管负责人介绍,小区有1284户业主,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1.5吨。他们每天都会组织物管员指导业主将可回收物分类投放到织物、金属、塑料、纸张四分类垃圾箱里,业主凭生活垃圾分类卡积分可换取洗衣液、抽纸等小礼品。

对于《条例》的实施,居民余先鸿表示,大家应自觉遵守《条例》相关规定,共同营造美好生活环境。“小区环境好了,我们住起也舒适。”他说。

当天,在金科廊桥水岸小区设立的生活垃圾分类告知书展板前,志愿者向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以及《条例》相关规定,指导居民在自助环保取袋机前领取环保袋。“生活垃圾分类好啊!环境卫生要靠大家共同维护。”不少小区居民这样说。

多措并举贯彻落实

涪陵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全方位宣传《条例》,确保家喻户晓;建好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和巡检员队伍,开展普法宣传和分类指导;围绕单位、组织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演讲、微视频、社区宣讲、社区工作者培训等活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垃圾处置费征收等方面,推进《条例》贯彻落实,为市民创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

据介绍,自2019年以来,截至今年2月28日,涪陵区共计在212个小区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示范工作。(记者 徐华东 陈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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