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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下调
日期: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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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30日,记者从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获悉,4月29日,涪陵区发改委下发《关于下调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新的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相关要求,日前,经涪陵区政府同意,城区居民家庭用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15元、2.49元、3.01元下调为每立方米2.06元、2.40元、2.92元;乡镇居民家庭用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25元、2.59元、3.11元下调为每立方米2.16元、2.50元、3.02元。

重庆淞云燃气有限公司、重庆芝源燃气有限公司供区居民家庭用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41元、2.75元、3.27元下调为每立方米2.32元、2.66元、3.18元。

对于尚未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气,城区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2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16元;乡镇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3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26元;重庆淞云燃气有限公司、重庆芝源燃气有限公司供区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51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42元。

严格按规定价格执行   严禁擅自提价

   《通知》指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高度关注,希望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君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辰龙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淞云燃气有限公司、重庆芝源燃气有限公司等5家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供需衔接,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并严格按规定价格执行,严禁擅自提价、搭车涨价或变相加价等。(记者 徐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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