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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重拳整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乱象
日期: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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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执法检查现场

7月8日,涪陵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长期往返涪陵城区至新妙镇的非法营运车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辆,转运乘客15名。交通执法部门提醒营运行为必须按照合法程序取得合法营运资格,非法营运车辆安全得不到保障,市民应选择合法营运车辆出行,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重庆市交通局和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跨区域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5月11日以来,涪陵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联系辖区交巡警、高速执法等执法部门,在涪陵西收费站、涪陵东收费站、国道G348线等地开展了8次专项勤务,出动执法人员59人次,执法车21辆次,查获非法营运车辆15辆,查处租赁大客车违规经营行为3件、网约车违规经营行为20件。

针对非法营运、网约车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线下揽客、定线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执法部门重点在高山湾交通枢纽站、火车南北站、实验中学、大东门、罗家花园、长江师范学院、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等客流聚集区域开展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市场秩序,执法人员在查处网约车违规经营案件时,除了依法对驾驶员的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同时还依法对相关网约车平台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已查处“滴滴出行”“万顺叫车”“国泰出行”“呼我出行”“携华出行”“阳光出行”等网约车平台违规经营56件,罚款金额36.5万元。

针对火车北站“羊儿客”喊客拉客、车辆乱停乱放、非法营运、出租车违规经营等乱象,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巡警、城管、辖区街道等,对站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营运,纠正出租车、网约车违规行为,保障广大旅客安全有序出行。

期间,一大队还办理了区扫黑办移交的原桥南第一村涉黑涉恶非法营运团伙案,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后,依法对陈某、黄某等16名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3万元至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730元,罚款68万元;目前已处理结案4件,已收到罚款19万元和违法所得1470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件,法院裁定执行金额741260元。

为维护法律尊严,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相关义务,一大队还落实专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非法营运案件,当事人逾期不主动缴纳罚款的,作出了加处罚款的决定,并催告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对催告后仍拒不履行的当事人,依法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5件,法院已作出裁定25件,准许强制执行金额995560元。

文图/记者 魏东 陈洪生 何乾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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