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扯证”得回老家登记,曾经是多少人对结婚的回忆。自2021年6月1日起,重庆作为首轮试点地区,开始了为期2年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外地户籍居民在常住地就能办婚姻登记。如今试点已近2年,记者5月23日探访涪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发现小小的居住证竟成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中最容易被遗漏的关键材料。
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以前,居民必须回到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地才能办理结(离)婚证。而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后,可以在男女其中一方长期居住地办理,再也不用千里回乡办婚姻登记。因此,这一政策实实在在为外地在涪的居民提供了便利。据了解,自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以来,涪陵区民政局已办理跨省婚姻登记375对。这一政策也获得了外地在涪居民的热情点赞。
不过,涪陵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相比户口本、身份证、照片这些材料,他们日常在为外地朋友办理“跨省通办”婚姻登记过程中,发现外地朋友最容易遗漏的就是居住证。
由于办理居住证需要一定的流程,且需要满足一定的居住时长、就业时长或就读时长等前置条件,所以平时外地在涪朋友并不怎么在意的居住证,往往会影响人生关键时刻的“扯证”进度。涪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外地朋友办理‘跨省通办’婚姻登记时,一定记得提前准备好在涪陵区办理的居住证。”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在涪陵办理双方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需要的居住证一定要是在涪陵区办理的。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满足了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因此,涪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前期试点工作得出的经验,接下来将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跨省通办”的流程;同时,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跨省通办”专窗,为准新人提供绿色通道,让民生工程切实做到惠民、利民、便民。
在此涪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温馨提示:外地户口“跨省通办”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均非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一方在涪陵办理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3张2寸红底合照。外地户口“跨省通办”离婚登记需要双方均非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一方在涪陵办理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男女方各准备2张2寸单人近期免冠照、打印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记者 温显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