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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防灭火宣传文艺巡演进涪陵
日期: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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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与小朋友互动

8月2日,由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重庆市应急局主办,涪陵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区林业局承办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文艺巡演走进江北街道和大木乡,为当地村民带来一场丰富精彩的文艺表演,进一步增强村民的森林防灭火意识。

“注意,注意,一定要注意!不要带火种进入森林。注意,注意,一定要注意!不要去制造悲剧……”活动中,工作人员以一首朗朗上口、节奏欢快的原创歌曲《森林防火之歌》把森林防灭火知识用简单明了的方式呈现出来,带领大家共同学习森林防灭火常识。除了好看的歌舞、魔术表演之外,此次演出还将森林防灭火知识融入到小品、双簧表演当中,以一种轻松、欢快的方式加深大家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认识。

演出结束后,在场人员纷纷表示,将以身作则,持续做好森林防灭火的践行者和宣传员。“看了这些表演后,我觉得既精彩又实用。特别是魔术师的表演,不仅记忆深刻,还学到了一些森林防灭火知识,比如不能把火种带进森林、不能在森林抽烟等。”小朋友陈昱锡说。

此次活动还以发放宣传单、展板展示、有奖问答等方式宣传了森林防火“十不准”、夏季森林防火注意事项等知识。

 □链接

森林防火“十不准”

森林防火十不准包括: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准在林区烧山取暖、烘烤食物和烧饭;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丢烟头;不准在林区烧香、烧纸、放鞭炮;不准小孩、痴、呆、傻人员在林间玩火;不准在山边烧秸秆、田埂、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区内从事野营、旅游、祭祀、庙会等活动时用火;不准私自炼山造林和从事林业活动;不准在夜间用火把照明赶山路;不准破坏森林防火警示牌、防火道路、防火监控等设备。(记者 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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