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创新开先河 司法监督做到群众心上
日期:2024-03-29

2023 年,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司法类案评查工作会

涪陵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司法监督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于去年 3 月探索开展司法类案监督工作,通过司法类案评查的方式,提高司法机关执法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这项探索也开创了全市人大司法类案监督之先河。

找准监督靶心 开展类案评查

近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聚焦司法领域的一些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强司法监督,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对照宪法法律规定、对照新时代地方人大司法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对照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向往,人大司法监督还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监督认识不够深、二是监督方式不够多、三是监督水平不够高、四是监督效果不够好。

近年来,涪陵区人大常委会一直在思考如何创新司法监督的方式,丰富司法监督的内容,提高司法监督的刚性。

“司法案件质量评查是提高司法机关办案质量、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司法权威的有效方式。通过司法类案评查的方式,对司法类案进行监督可以找准司法机关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共性或普遍性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靶向监督,对于提升和拓展司法监督成效是一次有力的促进。”涪陵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负责人说。

司法类案评查工作是一项法律性、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既要做到不干涉具体司法办案,切实维护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又要通过司法类案评查来加强和改进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提高人大监督实效。最重要的是,不对未办结的案件定调子,不对具体案件办理结果作评价,不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提意见,正确把握司法类案监督的法律边界和尺度。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在学习借鉴外省市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后,提出了深化人大司法监督机制和内涵的新举措。

创新评查方式 三方独立评查

去年3月,涪陵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司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司法类案监督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等。

《涪陵区人大:对司法类案进行质量评查》被评为 2023年重庆人大十大新闻之一

为了给司法类案监督工作规范开展提供制度依据,涪陵区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重庆市涪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司法类案评查标准,保证司法类案评查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并确定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和代表建议反映强烈的问题,每年选取一类或者几类案件开展评查。如2023年,就从区法院2022年判决结案的692件民间借贷类案件中随机抽取了50件案件,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2020~2022年办结的171件、427件、202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类案件中分别随机抽取了30件、30件、40件案件开展评查。

“坚持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干,由第三方独立评查,确保评查结果全面、客观、公正。”据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负责人介绍,为增强评查的权威,体现评查的公正性,评查组成员由市外具有10年以上法律执业资格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律师8名、具有深厚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2名和法律专业人士2名共同组成。类案评查重点围绕案件办理程序、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真正做到由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为司法类案评查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在集中评查工作中,评查组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采取交叉评查的方式,根据评查标准,对随机抽取的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并对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复核。”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负责人说。

同时,评查组在评查工作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把影响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共性或普遍性问题找出来,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与建议,充分发挥司法类案监督的牵引和指导作用,推动共性或普遍性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司法机关办案质量和工作水平,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建章立制促整改 持续跟踪提质量

在2023年司法类案评查中,关于涉案财物处置不当的问题,引起了评查组的注意。

在2020~2022年涪陵区法院办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类案件中,抽查了30件案件。其中,有7件判决内容涉及案件财物的处理,评查发现,除1件判决被告人共同退出赃款按比例退还各被害人外,其余6件案件均判决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而未责令退赔给被害人。

按照刑法第六十四条和“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建议》中“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的规定,对判决的涉案财产予以返还被害人。

因此,评查组建议,涪陵区法院在违法所得处置上应统一裁判标准,无论罪名是诈骗罪,还是此类关联性犯罪,如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不应以“无法查实全部被害人”或“属中下游犯罪没有直接关联性”为由一律判决没收财产,在涉案财物有权属明确被害人的情况下,应当判决按诈骗金额比例返还被害人,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而对于评查建议,涪陵区法院也积极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运行和监督机制,尤其是建立完善常态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有效运用评查结果,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办案质量,规范立案归档,增强释法说理,督促承办人从案件的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上下功夫,坚决杜绝诉讼文书“带病出院”,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

“从评查的案件看,总体上办案质量良好,问题主要体现在规范性方面,需要进一步强化。”评查组相关人员表示。

比如,在2022年度区法院办理的民间借贷类案件中,从评查的50件案件看,存在文书送达不规范,无审判公告、笔录等。

再如,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类案件中,检察机关存在作不起诉处理时,对涉案财物的处置不规范,卷宗归档不规范等带有共性和普遍性的问题。

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存在强制措施采取不当、另案处理不规范、卷宗装订不规范等带有共性或普遍性的问题。

为着力提升监督工作的精度,对于评查出来的问题,评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三下三上”进行沟通(人大常委会三次印发问题清单,司法机关三次反馈意见),并充分听取公检法三家政法单位有关领导和案件承办人的意见,最终达成共识,形成了区人大常委会司法类案评查问题清单,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评查结果客观公正、定性准确。

针对此次评查出的问题,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将司法类案评查问题清单印送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局,并要求三家单位对评查出的共性或普遍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深入细致抓好问题整改工作。

为保证监督工作效果,区人大常委会还将开展“回头看”,对公检法三家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督,提高司法机关执法办案质量,促进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文/记者 夏林 区人大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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