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9日,涪陵区人民法院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涉案企业信用修复跨域司法协作协议》,构建三家法院跨域合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协议约定,三地法院对涉企执行案件,严格适用惩戒决定书或限制消费令的条件和程序,探索适用失信惩戒的“宽限期”;细致甄别未能主动履行的具体原因,对“失能”但不“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不纳入失信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企业积极履行义务、纠正失信行为并申请信用修复的,暂停适用信用惩戒;完全履行义务的,及时屏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对于任一法院制发的《信用修复证明》,三地法院互认司法效力。同时,三地法院跨域共享信用修复信息,依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传递法律文书,开展具体协作业务。(记者 谭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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