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涪陵高新区基层立法联系点举办“参与国家立法 涪陵青年有声音”主题活动暨《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立法意见征询会。14名来自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与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草案领域密切相关的青年代表齐聚一堂,积极建言献策,为国家重大立法工程贡献涪陵青年的智慧和力量。
青年代表积极建言献策
青年代表参观了涪陵高新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了解立法领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涪陵实践”。在研讨会上,代表们观看了生态环境保护主题短片《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大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和工作实践,围绕《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具体条款内容,展开热烈讨论。
此次征询会共收集到立法建议31条。如提出在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增加内容“经查实确有违法行为的,对举报人给予表彰或奖励”,理由是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局已推行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增加内容“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理由是突发环境事件预防为主,应明确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第九十八条第三款增加内容“建设单位应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理由是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需明确建设单位责任等,与会青年代表们都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意义重大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此举旨在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最终编纂出一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生态环境法典,这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立法系统工程。
进入新时代新征程,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成果和实践经验以体系化、法典化的最高形式予以确认,对于完善国家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里程碑意义。
搭建青年有序政治参与新平台
本次活动也是涪陵区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重要举措,旨在引导全区青年不断增强有序政治参与的意识和能力。依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涪陵高新区这一“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涪陵区积极搭建平台,邀请青年群体直接参与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进程,为国家法律和重庆市地方法规草案提出真知灼见,让青年在实践中切身感受立法领域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作为立法“直通车”,涪陵高新区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它上接国家权力机关,下连基层群众,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
本次活动号召涪陵青年以为国家地方立法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为荣,以所提意见建议被国家立法、地方立法采纳为傲,持续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青春力量。(记者 冉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