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涪陵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对外发布《关于禁止在涪陵城区非指定区域熏制腊制品的通告》,明确14处区域为腊制品集中熏制点,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非指定区域搭建固定或临时设施熏制腊制品。
为尊重民风民俗、满足广大市民需求,在涪陵城区和周边设置14个腊制品集中熏制点,采用无烟环保方式进行熏制。这14个腊制品集中熏制点为:敦仁街道清溪沟社区人民东路32号熏制点、马鞍街道盘龙社区老办公室旁熏制点、崇义街道天子殿四组陶家院子熏制点、崇义街道高山湾居委会办公室楼下熏制点、崇义街道高山湾社区综合楼熏制点(迎宾大道7号)、荔枝街道稻香社区办公楼侧面坝子熏制点、荔枝街道大塘社区熏制点(大塘社区废弃老年公寓)、江东街道群沱子7组鸡爪坪金科集美郡小区对面熏制点、江北街道黄旗居委8组菜市场内熏制点、江北街道北坪社区6组安置房2栋后熏制点、龙桥街道沙溪复垦房旁熏制点、龙桥街道袁家农贸市场楼上熏制点、龙桥街道北拱社区广场熏制点、李渡街道致远社区3组双兴街63号熏制点。
对违法熏制腊制品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惩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涪陵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和投诉违法熏制腊制品行为。举报投诉电话:72805110、72899929。(聂亚君 记者 徐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