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涪陵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区人大代表刘明杰提出《关于在涪陵区老旧小区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目前,该《建议》已办理完毕,居民迎来“电力十足”新生活。
代表建议:在老旧小区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目前,新能源汽车已经占据家庭新购车辆大部分份额。但涪陵江南城区老旧小区较多,普遍存在充电难问题,很多车主只能连夜把车辆停在公共停车场充电,用车困难日益凸显,也抑制了很大一部分居民置换新车的消费意愿。
刘明杰走访调研涪陵江南城区多个老旧小区及周边乡镇,实地了解相关情况后建议:在老旧小区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一是加强新住宅小区规划统筹和合理布局。二是开展老旧小区充电桩的统一改造工程。三是开展老旧小区充电桩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四是积极拓展移动充电车的应用场景,满足老旧小区车主的充电需求。
办理情况:
该建议在涪陵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推动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积极展开相应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条例精神,规范全区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管理维护工作。
出台规范性文件。要求新建居民区配建的停车库必须100%建设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新建居民区配建的停车库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8%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已建成居民区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由物业企业配合供电企业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力增容、供电设施等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
加强小区安全管理。会同区经信委组织有关单位加强对全区居民区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区经信委、供电企业等相关部门及单位对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进行查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所服务小区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整改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室内充电、飞线充电、私拉电线充电、进出载人电梯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通道等8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统计显示,2024年度在涪作业的148家物业服务企业累计排查2210次,涵盖625个小区,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42起,其中飞线充电126起,进楼入户16起,在区住建委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已全部落实整改。
吸引社会投资。根据各小区充电设施实际需求,积极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吸引第三方建设运营企业,结合各住宅小区广大业主意见,合理选址及时加装充电设施。统计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区已建成公共充电站140余座,其中超充站45座、快充站和慢充站100余座;公共充电桩1300余个,其中超充桩88个、快充桩1100余个、慢充桩200余个。2025年1-4月备案公共充电站39座、公共充电桩390个,其中快充桩194个、慢充桩196个。当前,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属于鼓励类产业项目,由建设(运营)单位在取得合法的场地产权或使用权并征得场地所有人同意后,可通过渝快办办理项目备案,备案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针对老旧小区增设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区经信委已做好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备案服务工作,以满足居民绿色出行需求。同时,经信委指导供电企业按照国家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三零”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做好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工作。
“下一步,区住建委将加强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既有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社区建设补齐短板。”区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提升设备运营水平,优化电网配套与供电能力,加强对镇街的工作指导,鼓励和引导各小区充电桩运营企业,加强充电信息化建设,逐步整合全区电动车充电桩资源信息,依托智慧城市平台资源,提供便捷快速充电桩导引服务,实现各类人群就近充电、便捷充电,提高电动车充电桩使用效率,让更多居民在家门口享受充电服务。(记者 洪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