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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信息公开
日期: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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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涪陵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涪陵委办发〔2018〕34号)精神,我办牵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现将2022年重庆全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倾倒危废、长涪页岩砖厂脱硫塔废气连续超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案例信息公开。

1. 2022年4月20日,重庆全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将废切削液(危险废物类别:HW09,废物代码:900-006-09)倾倒至化粪池,随化粪池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通过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排入长江,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现已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磋商、司法确认、缴纳赔偿金、货币替代修复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

2. 2022年5月16日、2022年6月28日,重庆市涪陵区长涪页岩砖厂隧道窑脱硫塔废气连续超标,造成大气环境损害。现已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磋商、司法确认、缴纳赔偿金、货币替代修复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  

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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