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关于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9号建议的复函
钟玉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事实无人赡养失能老人养老问题的建议》(第22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事实无人赡养失能老人是失能贫困残疾老人的一个重要群体,近年来,在借鉴外地失能贫困残疾老人实行集中供养经验的基础上,我局汇同相关部门提出了“应保尽保、先行试点、立足实际、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这一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应保尽保,大力实施国家救助政策。
一是对符合民政救助对象的残疾人及时纳入特困人员和低保户供养,符合建卡贫困户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建卡贫困户进行救助。我区现有的2500名左右失能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做到了全覆盖。二是对残疾人员发放补贴。对一、二级残疾人员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纳入低保对象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发放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残疾低保人员可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失能残疾特困人员(原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十六岁以下困境儿童)发放了全护理和半护理补贴。对有意愿进行集中供养的失能特困人员,区级福利机构和乡镇敬老院无条件进行接受。区残联还将纳入建卡贫困户的残疾人发放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三是对进行C、D级危房改造分散供养的残疾特困人员及低保户、建卡贫困户残疾家庭给予资金补助。以C、D级危房改造已于2020年前全部改造完工,结合危房改造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对残疾人家庭提供服务创造有效条件。
二、先行试点,建立失能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供养机构。
我局与区残联积极合作,在我区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市上补助资金,将李渡新区福利院建成为重庆市涪陵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服务中心,让入住人员能够得到规范、专业、周到的康复照料,生活更有质量,享受改革成果,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该中心可设置300个左右床位,各项设施、设备已完善,主要接受全区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原李渡敬老院在院老人和失能贫困重度残疾人,剩余床位对社会老人开放。根据该中心职责、职能划分,约50个床位用作失能贫困重度残疾人供养。目前品牌化养老机构运营失能特困人员集中服务中心的招投标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入住老人的一些筹备工作,争取在今年国庆前投入营运。但是失能贫困重度残疾人供养经费,除了国家少量补助外,缺口很大,按照那部分的供养经费由区残联汇同区财政解决的约定,适至今日,但50个人入住的经费问题仍没解决,给整个失能特困人员集中服务中心运营带来了一定的难题。
三、盘活资产,敬老院闲置资源向社会开放。
目前我局已完成乡镇敬老院建设发展规划,按照“三个一批原则” 关闭一批不具备集中供养服务条件的小、远、危、旧敬老院;升级整改一批条件较好的敬老院;按标准化要求新建一批敬老院。引入社会资本对剩余敬老院进行改造,向社会老人包括对失能贫困重度残疾人开放,同时鼓励敬老院剩余床位向社会开放。
在不增加现有财政负担的情况下,我区引进在全国专司乡镇敬老院托管的重庆夕红老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运营乡镇敬老院,充分整合农村敬老院资源,将2个交通位置较便利,容量较大的敬老院改造为区级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要按照不低于1︰3标准配备服务人员,推行社会化运营,提高失能护理服务品质,在满足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前提下,对社会失能老年人或困难残疾人入住予以优惠支持。
四、立足实际,逐步探索一条可持续集中供养之路。
一是出台《办法》,规范失能贫困残疾人集中供养。建议参照奉节模式,出台《重庆市涪陵区失能贫困残疾人集中供养救助办法》。通过国家救助补贴、资源供给整合、市场化运营、加强监管等措施规范失能贫困残疾人集中供养,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同时通过一系列法制手段对部分家庭将残疾人员送到集中供养机构后就置之不理的行为进行打击,如限制其家属乘座高铁、飞机等,进入失信黑名单等。
二是按照失能群体的不同照护需求,探索建立困难失能人员区(县)乡村三级集中供养体系。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分区域新建或改扩建乡镇敬老院建设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对失能贫困残疾人开放;在乡镇(含有建制村的街道),推进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实现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应养尽养”、社会失能老年人或困难残疾人“需托尽托”;依托在村级养老互助点,收集失能贫困残疾人信息,对有需求的家庭根据市场化行为进入乡镇敬老院或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在村社建立“结对照料”制度,按照“就近就便、双向选择”的原则,协调党员邻居、关系和睦的邻居,采取签订委托照料协议的形式,对具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的半失能人员的日常生活起居进行定期上门照料。
随着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圆满收官,民政、残联等部门将主动融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与各项政策措施相衔接,为失能人员服好务,助力生活困难群体有效劳动力解绑增收,为乡村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函已经蒋国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
2021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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