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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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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祥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通涪陵城至明家湾及明家湾至致韩公交车的建议》(第17号)收悉。经与区交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开通涪陵城区至明家湾、明家湾至致韩2条公交线路的建议”,目前确实难以实现。一是该片区目前现有16辆片区农客正在运营,如要开通新的公交,片区农客需退出运营市场,预计收回经营权需要财政补贴,针对经营车主的补贴预计费用100万元以上,经营公司补贴还未进行测算。二是江南主城至明家湾车辆,区交通局经过多次评估,认为从江南主城经新区大厦的车辆已投入34辆,日发总班次约370班次,运力远大于目前的运量,实载率很低,各线路处于亏损状态。如新开通、或者延伸江南至新区大厦至明家湾的公交车辆,重复经营线路或者延长经营线路,会让公交运营企业亏损更为严重。三是目前花桥至明家湾段道路交通设施并不完善,部分安全标识、转弯半径、坡度都达不到开行站立式公交车的条件,且道路公交基础设施也未完善,目前财政难以支持该道路进行改造完善。明家湾出行至江南城区,建议采用农客加公交的组合交通模式。明家湾至致韩的道路属于四级道路,完全没有开通公交车的条件。

关于您所提及车辆违法违规,黑车的问题,我们会对接辖区交通执法单位和马鞍街道办事处、李渡街道办事处的相关部门严格执法,从重查处。加强居民乘坐黑车安全警示教育,减少或杜绝违法违规的交通行为。同时,要求经营公司加强对片区农客的管理,丰富管理手段,落实在线监测监控,定点检查等,规范农客经营性行为。

此复函已经新城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彭豪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简川淋;联系电话: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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