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宇、张建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结合的建议》(第202号)收悉。经与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医养结合机制。我区相继出台了《健康涪陵2030规划》《重庆市涪陵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5)》《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提出要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推动医养结合,并按照鼓励多主体参与、多方式建设、多模式运营的原则,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从规划布点、用地保障、盘活存量资产、刚性配置社区用房、医养对接服务、财税支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一是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如:重庆郭昌毕中医骨伤医院、涪陵泰康医院。二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如:区福利院、民生老年公寓设立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社区老年照料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点。三是提倡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建立健全健康指导、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通过协议合作、转诊合作、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形式,为合作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及安宁疗护等一体化的健康服务,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无缝对接,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强化从业人员培训。目前,我区由人力社保局批办的民办培训机构共有28家,其中开设了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照料老年人等相关工种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20家。2021年,涪陵区正杰职业培训学校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获批市级新职业示范培训基地实施项目,培训对象主要面向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各类重点群体以及与养老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从业人员。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培训养老护理类人员4521人,获证4521人,参训人员就业率达85%。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你们的建议非常好,围绕建议,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方面工作:
(一)落实支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深度发展。一是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价格优惠等扶持。二是强化投入支持,落实补贴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的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联营等方式,兴建“医养结合”机构。三是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
(二)培养人才队伍,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一是通过公共就业服务网及微信平台,大力宣传政府培训补贴政策,依托基层人社服务平台,梳理企业用工情况和培训意愿,提高社会对养老服务人员的认知度,营造尊重养老服务人员的良好氛围。二是鼓励重庆工贸职业学院、涪陵医药卫生学校、涪陵职教中心等开设医养服务相关专业,医学类学校开设老年护理专门课程,抓紧培养医养事业紧缺人才。三是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待遇。四是大力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各参赛养老机构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切实提升养老服务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强化养老服务队伍的职业综合素质。五是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待遇,出台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机制,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促进养老护理人员工资合理增长。六是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关爱照顾。
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及市上相关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探索实践,进一步增添措施,统筹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提升医养服务质量,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推动我区医养结合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此复函已经党委书记、主任章和平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联系人:马安营,联系电话:1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