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曹继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龙马一级公路适当提速的建议》(建议第269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涪陵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区公安局党委非常重视,专题进行了研究,并责成交巡警支队牵头认真办理。经与协办单位区交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龙马路概况
龙潭至马武一级公路起于龙潭镇五显村,与南两高速大顺下道口以及在建的武两高速互通相接,经大顺、龙潭、同乐、青羊、马武,止于马武镇民协村,接南涪高速公路马武互通。道路全长38.44公里,双向4车道, 接入龙马路主线村道路或其他公路横向接入交叉口36处,另设有人行道路横跨公路主线42处,属大小车混行道路。目前,该路仍属于在建道路,部分设施设备还未完善。
二、事故发生情况
2021年7月1日通车以来,该道路共发生交通事故140余起,其中简易程序事故130余起,一般程序事故10余起,死亡5人,受伤30余人。
三、限速论证情况
2022年3月10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再次组织专家对龙马路的限速进行了论证,根据目前事故发生情况和道路情况得出的限速60km/小时的结论科学合理。因此,为龙马一级公路适当提速的建议暂不能采纳,请谅解。待该路段交通事故发生率下降,且道路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后,再组织专家进行限速论证。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古明洪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2022年3月18日
(联系人:刘才东、白川平,联系电话:023-72739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