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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6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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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小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的建议》(第216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为经专业机构鉴定的唯一住房安全等级属于C级或D级(含无房户)的以下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C级危房主要指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通过排危加固即可满足住用安全的;D级危房主要指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原则上采用拆除重建的方式,也可以修缮加固。

   (二)改造程序

农户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评议并公示)→辖区乡镇(街道)审核→区住房城乡建委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名单返回乡镇(街道)公示→区住房城乡建委会同身份认定主管部门下达改造计划→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改造→完工验收→合格兑付补助资金

   (三)改造方式

农村C级危房改造必须修缮加固,农村D级危房改造原则上拆除重建,少数经鉴定为D级危房且为木质穿斗结构的房屋,可采取修缮加固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

鼓励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四)建设标准

农村C级危房改造必须修缮加固,危险点构件全部更换或维修,住房安全隐患全部排除,达到住房安全;D级危房改造原则上拆除重建,参照《重庆市农村D级危房重建通用图集》,农村D级危房、无房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具备卫生厕所、厨房,通水、电等基本功能完善。

   (五)补助标准

C级补助0.75万元/户;D级补助3.5万元/户。

   (六)资金拨付

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农户,补助资金通过区财政局《“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直接划拨到改造户“一卡通”账户上。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态监测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根据市住建委、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建〔2021〕2号)以及市住建委、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关于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动态监测台账的通知》(渝建村镇〔2022〕22号)要求,我委高度重视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动态鉴定、动态实施“三动态”工作机制,加强动态监测管理,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动态监测,排查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危房情况,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动态监测台账,每月更新,切实做到发现一户,鉴定一户,实施一户,实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漏一户、动态清零,全力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

从2021年以来,我区动态监测已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113户,兑付补助资金240.5万元。

   (二)分类施策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为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住房安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30号)和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0〕145号)要求,我区于2020年12月组织各乡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录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系统,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鉴定,并建立《涪陵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全区行政村农村房屋信息系统共录入排查农村房屋166556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15185户,已鉴定15185户,鉴定率为100%,鉴定为C、D级11903户。针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计划,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通过维修加固、重建、封存、拆除、人员撤离、监测居住等方式开展整治。截至2022年4月27日, 已整治11644户,整治率为97.82%。

三、下一步打算

我委将继续做好农村房屋动态监测管理,督促各乡镇(街道)动态监测、每周报送,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动态监测台账》和《涪陵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台账》管理,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此复函已经我委彭豪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联系人:余思怡,联系电话:023-7237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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