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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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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组建医疗集团建议》(第101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有关背景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19〕125号),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建设,并在《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医联体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等。今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政函〔2023〕27号),进一步推动在全国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

   (二)我区工作情况

我区历来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于2017年启动相关工作,由重大附属涪陵医院、区中医院、区人民医院牵头,与全区2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联体和医共体。今年,我区明确卫生健康重点任务,开辟“1+8+1”工作路径,即:以高质量党建统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八大行动”,建立健全“争先创优赛马比拼”保障机制。其中“八大行动”中已谋划将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组建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进“六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3月,区政府办带队、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等部门参加,就医共体建设先后赴云南安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院管理研究所考察交流学习。3月,我区已申报国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区县,并将按项目要求推进医疗集团内医疗、运营、信息一体化管理等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关于组建医疗集团的建议非常好,与我区工作思路和当前开展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高度契合,下一步我区将认真分析研究,充分吸纳您的建议,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医疗集团建设工作。

   (一) 组建筹备工作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工作组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委,由区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委机关相关科室和集团医院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二)加强经费投入。在财政投入基础上,拓宽经费渠道,引入国企融资,加强和新城区集团、国投集团等合作。初步意向在三年内融资30-50亿元,用于医疗集团及其他卫生事业建设和发展。

   (三)请专业团队策划。拟聘请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院管理研究所专业团队参与设计集团组织架构、院区定位和编制发展规划等工作。

   (四)分步实施。第一步将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组建为一个中西医结合医疗集团,实行人员管理、行政管理、信息建设、药品管理、绩效考核、后勤保障等深度一体化集团管理模式,建成一个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减少设施设备重复购置和内耗,大幅降低后勤人力运营成本(目前三家医院后勤500多少,至少可削减150人)。第二步由重大附属涪陵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疗集团分别牵头,将9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组建2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2个医疗集团并驾齐驱,互为补充,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发展更加有力。第三步将18个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这2个医疗集团,牵头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帮扶乡镇卫生院,集团内大型设备共享、技术项目共建、资源合理调配,进一步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切实提升农村地区卫生医疗水平。利用规模化集团化优势,叫响唱亮品牌效应,不断增强我区卫生健康在渝东区域辐射影响力。

此复函已经党委书记、主任袁鸿剑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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