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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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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美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清溪沟公交站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第133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涪陵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区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卢政副区长牵头办理、亲自督办,专题进行了研究,并责成交巡警支队牵头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乌江路与乌杨路三岔路口人行横道线处增设红绿灯灯控设备的建议

经现场实地勘察,乌江路与乌杨路三岔路口属于异形三岔路口,该路口处乌杨路上设置了人行横道斑马线,方便群众穿过乌杨路沿乌江路方向通行。前期,为强化对乌江路城六校乌江校区路段早晚高峰时段的交通安全管理,在综合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已经在距离该路口约30米的城六校乌江校区大门路段新建了人行横道斑马线及交通信号灯,并已投入使用。该处人行斑马线及交通信号灯的投入使用将有效缓解早晚高峰时段该路段及乌江路与乌杨路三岔路口的人车通行冲突问题,保障行人安全有序过马路、车辆依次有序通行。下一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积极做好该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及时更新磨损的人行横道斑马线,增加礼让行人标牌、限速牌等,确保该路段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关于加强该路段车辆乱停乱靠管理的建议

经现场勘查,因该路段属于城六校学生上放学的必经道路,早晚高峰时段接送学生的车辆较多,部分车辆停靠时间较长或停靠不规范,导致该路段行车缓慢。针对该问题,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已在城六校门口路段设置专门的护学岗,每日安排1名警力在早晚高峰期间对该路段进行交通疏导,对长时间停靠或停靠不规范的车辆进行劝离甚至处罚。

下一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结合该路段交通实际,一是增加该护学岗警力至2人,继续强化该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二是完善学校周边指示标线标牌,引导接送车辆依次停靠,按时停靠。三是建立校警联勤机制,发动学校和家长共同维护学校周边良好交通秩序。具体由学校对校门口附近的车辆进行劝导,交巡警对远端车辆进行管控,实现接送学生车辆17:30前单排停放,17:30后不得停靠接送学生,对违反这一要求的车辆,交巡警不仅要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学校也会在家长群中进行通报;同时,由学生和老师开展义务执勤,通过及时劝阻,对不遵守规定的车辆在家长群中进行通报、护送学生过马路等方式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四是每学期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其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及家长,家校距离较近的尽可能步行,学生年级较高的尽可能不接送,同时向家长宣传拼车接送,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证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的良好运行。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卢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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