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档升级改造涪陵区(大木乡)至丰都南天湖出境道路的建议》(第9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大木乡有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重庆市民休闲、避暑、度假的重要基地,但当前该区域道路建设确实不充分,不能充分满足当地文旅产业发展需求,您所提的“从大木乡武陵村四方碑至丰都南天湖镇边境”段道路,经核实,该段道路为乡道Y607,起于倒角槽,止于水井槽(丰都界),全长11.456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宽5米,因该段道路占用大量生态保护区,需进一步协调论证拓宽改造的可能性,暂无法实施扩宽改造,我局将积极配合大木乡政府对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待拓宽改造可能性完成后锁定建设方案,后续将争取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待落实建设资金后实施。
此复函已经陈松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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