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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人大六届三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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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波代表

您在区人大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改变国有景区营销政策的建议》(第107号,以下简称《建议》)已收悉,由区政府安排我委办理。感谢您对涪陵文化旅游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认真开展建议办理工作

自收到该《建议》以来,我委积极对接有关单位,认真探讨《建议》内容的实施情况,对景区营销政策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主动参考《重庆市“十四五”旅游营销奖励方案》以及武隆、长寿等地的营销奖励办法,有效对比了涪陵现行的旅游营销奖励政策,初步明确,多数奖励政策均有人数门槛限制。推行营销奖励政策的实施,旨在统筹文旅企业发展、促进文旅消费、提升旅游品质和服务水平,带动关联消费等。涪陵区在经济压力较大的当下,依然拿出资金保障旅游营销奖励,可见区委、区政府对旅游工作的支持力度。

另,因各大旅游景区的营销奖励政策属于市场行为,是对市场经济的有效调节,各级主管部门不能过多干预。我们针对景区的营销奖励政策也是进行了解。

二、区内重点国有景区营销奖励政策情况

     (一)武陵山大裂谷景区由涪陵武陵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是独立的法人单位,隶属于涪陵区交旅集团,2014年评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目前,正在积极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全国十佳生态文明景区等荣誉,是涪陵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代表单位。

     (二)816工程景区由重庆泽惠健康产业游线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是涪陵区交旅集团全资子公司。2019年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是全国三线建设转化利用的杰出代表,先后入选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第二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名单等。

两个景区由武陵山旅游营销中心负责宣传营销工作,营销奖励政策由区交旅集团审定后实施,奖励政策还包含区交旅集团旗下的点易园、两江游等景区和项目。现行政策以游客组团数量为基础,通过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面向全国举行招标,按照签订的协议约定,组客达一定规模方可按类别及标准进行奖励。目前,有全国市场代理商8家,有按月、按年等11种奖励兑现政策。

三、我区旅游营销奖励政策有关情况

2021年4月,区府办印发《关于涪陵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1〕45号),对文化策划宣传、文旅产业提档升级、来涪过夜游客奖励、文化艺术创新、体育产业发展等5方面进行支持;2022年6月,区文化旅游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又联合印发《涪陵区支持旅游业提档升级的若干政策(试行)》(涪文旅发〔2022〕39号),出台支持政策13条,叠加国家、市级层面的文化旅游行业发展支持政策共30条。政策支持对象涵盖在涪陵区范围内从事旅游业提档升级发展的各类市场主体,2022年累计兑现营销奖励政策资金152万元。

四、有序推进涪陵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涪陵区委、区政府越来越重视涪陵文化旅游的发展,先后印发了《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打造涪陵旅游业升级版“1 + 5”系列方案》等,对宣传营销工作进行了专项规划。我委也规划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宣传营销工作。

     ()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涪陵区旅游发展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游客服务质量为抓手,不断完善市场管理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旅游营销奖励政策的执行,持续激活旅游市场活力,切实提升涪陵旅游发展的品质形象;在政策和资金持续推动扶持力度,不断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有序拓展旅游业发展空间。

     (二)积极创建旅游品牌。涪陵旅游资源丰富,但旅游整体实力还高,还处于发展阶段,我们将坚持以旅游品牌为抓手,以宣传营销为带动,持续打造具有涪陵特色旅游核心竞争力。今年,将全面推动武陵山大裂谷景区5A创建的重心,切实推动旅游品牌的带动和示范效应,有效促进涪陵文化旅游产业高水平发展。

     ()探索创新营销模式。随着旅游市场日趋成熟,旅行社的市场中介作用正在逐渐转型升级,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发展成为旅游行业的新兴市场,我们将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发展模式,通过政策调节、资金扶持等方式,持续推动旅游企业的提档升级,切实推动涪陵旅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此复函已经夏晖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潘伟联系电话: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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