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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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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芮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太白大道沿线红绿灯处修建人行天桥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的建议》(第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0年高新区已开展了人行天桥选址方案论证,方案中已提出在聚龙大道路口、万汇路路口、卫校、聚贤大道路口、红星美凯龙等区域设置5处人行天桥,但由于太白大道作为涪陵区轨道交通规划的主要通道,规划轨道交通沿太白大道中间绿化带架空布局,与人行天桥的建设冲突,因此太白大道沿线人行天桥均暂缓实施。下一步高新区管委会将积极与区规资局、区住建委等部门对接,待涪陵区轨道交通确定后再结合轨道交通、建设资金情况对人行天桥方案进行优化设计并启动建设。

此复函已经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如华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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