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农电安全使用工作力度的建议》(区人大建议第251号)已收悉,我委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经与川东电力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应适时组织开展农村农电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及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老百姓的农电安全使用知识。”
川东电力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工作。对于供区农村电网,近些年来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来加强安全用电:一是通过农网升级改造等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切实解决农网低电压、表后线过长等供用电问题,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二是通过“网格经理”方式,靠前受理客户故障报修、业务申请、用电咨询等服务,常态收集、快速响应、及时解决网格内客户用电服务需求,解决好低电压、频繁停电、业扩报装、触电伤害等群众关心的敏感问题;三是充分利用安全活动月(周)、“党建+安全”等活动及春节等节假日、农村“赶场天”,组织乡镇供电所员工、党员、青年志愿者,深入场镇、村社,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发放安全用电资料。2023年,川东电力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加快推动“村网共建”电力服务点建设,把供电服务、安全用电培训等工作纳入建设内容,不断强化农村农电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及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的农电安全使用水平。
二、关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在农村地区重新配置村级农电安全专业管理员(村电工),以此能够及时有效避免农村农电安全使用事故的发生。”
2000年,国家电网公司开展劳动用工改革,对系统内不规范的劳动用工方式进行了全面清理。全重庆市范围内,各区县公司均对原由电力企业补贴的“农电工”、“农电员”进行了清理,全部“一刀切”予以取消,即各村社均不再设置类似“农电工”或“农电员”,不再对此类用工发放任何补贴。这从根本上规范了基层电力企业劳动用工关系,目前从政策层面上讲,国家电网公司禁止此类不规范的劳动用工方式。
川东电力原是全国三大地方电网之一,在加入国家电网前,属于地方电网管理模式。20年前,在地方电网管理模式下,各村社存在“电管员”或“农电工”这一岗位设置,并且村电工的聘用主体是村委会,由村委会负责招聘“村电工”和管理“村电工”,电力企业只是发部分补贴给村委会,由村委会负责村电工费用开支。期间发生过多起“农电工”或“农电员”触电致死或触电致残的安全事故,给伤者本人和家属造成了巨大的身体和精神伤害,同时也给电力企业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还给当地乡镇政府带来了巨大的维稳压力。
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实行了严格的管控,对外招聘、岗位设置、劳务聘用均严格规范,从根本上杜绝了劳动用工和劳务聘用的违规行为。为解决村社用电最后“一百米”的安全管理问题,川东电力采取了多项措施。自2021年起,在我委及安委办的指导下,川东电力与属地乡镇(街道)开展了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截至2022年,南沱镇、李渡街道等18乡镇(街道)创建成为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2023年,川东电力还将完成剩余9个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实现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在涪陵区范围内的全覆盖。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涪经信发〔2021〕119号)和《2022年关于安全用电示范乡镇创建通知》(涪安办发〔2022〕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川东电力明确将设置村安全用电协管员列入创建必备内容,并将村安全用电协管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发挥了村安全用电协管员的相应作用,确保了农村电网的安全运行。川东电力基层站所将和属地村社的共同努力,提升村社用电安全,提高村社的用电服务质量。
三、关于“农村地区的乡镇街道及村组干部应全力支持配合村级农电安全专业管理员的工作,常态化开展农村农电安全使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排除农电安全隐患,确保广大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川东电力作为服务于涪陵区广大农村地区的供电企业,一直致力于不断治理农村电网薄弱环节,提升农村供电保障水平,及时排除农电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川东电力开展的农网升级改造、农村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到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电力乡村振兴等一系列工作的实施,得到了各乡镇(街道)及村组干部的大力支持。也希望借助您的建议,让乡镇供电所及村安全用电协管员等一线农电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得到乡镇(街道)及村组干部更大支持,共同做好农村安全用电工作,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指示。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农电安全使用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为我区农村电力建设建言献策。此函已经我委主任高翔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