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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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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孝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大木山自然保护区科普馆的建议》(第98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然保护地科普场馆的建设,不仅是城市精神文明的窗口、城市文化品位的象征,更是促进生态文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重要举措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内容。近年来,我局不断提高对自然科普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自然保护地配套设施建设,积极谋划创建自然体验基地教育场所,引导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更广泛地参与自然保护事业,推动自然科普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自然科普教育工作认识不断提升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托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自然科普教育。每年结合4月“爱鸟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11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开展生态科普活动累计10场次,“报、网、台、微”四频共振,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和专题讲座等方式,大力开展科普教育,广泛宣传普及生态保护意识、动植物保护知识、自然保护地重要作用等自然教育理念,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公众广泛关注参与自然科普教育的浓厚氛围。

二、自然保护地科普教育基础建设切实加强

近年来,我局积极加快自然保护地科普教育基础建设硬件软件设施建设,2020年以来共创建内子湾生态科普教育场馆、鹅颈关生态科普教育场所2所。

三、建设资金保障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建立大木山自然保护区科普馆的建议,我局积极对接沟通市林业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市林业局鉴于中央林业改革资金无此项资金支持,建议争取社会资助,通过灵活多元的动作方式,实现政府、民间、企业间的资源共享;区财政局建议按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并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解决,如果该项目为非公益性项目,可探索引进社会资本支持项目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自然保护地科普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我们将进一步发挥自然保护地在自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广大群众更广泛地参与自然保护事业。 

此复函已经张正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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