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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6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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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药养生机构行业管理的建议》(第266号)收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共同努力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中医养生馆市场准入

市场监管局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中医养生馆办理、变更登记,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一律不予核准登记;每年对登记事项开展监督检查,严查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针对中医养生机构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加强中医养生馆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中医养生及中医诊疗宣传,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在商场、公共交通等地普及中医养生知识以及非法中医诊疗的危害,提升消费者辨识中医诊疗和中医养生的能力。二是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区卫生健康委和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均设置有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严厉查处中医养生机构违规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接到中医养生馆非法行医投诉举报1件,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三是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无证行医专项整治,重点对是否存在聘请、邀请或与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合作开展非法中医诊疗行为,是否非法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已监督检查6家,暂未发现中医养生馆存在非法行医行为。

三、严格中医养生项目收费标准公示

商家提供养身服务项目属于市场调节价,经营者有自主定价权,同时在经营中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区市场监管局作为价格监督部门,将督促、引导商家做好明码标价,同时严厉打击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加强虚假广告宣传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民生领域广告整治,历年来,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违法使用医疗用语等广告领域一直是广告监管重点领域,先后开展了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涉老食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对涉及医疗、违法使用医疗用语广告进行了治理。2023年,共查处违法医疗广告 9件,罚没17.68万元。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您提到的多点建议,下一步,我委将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加强中医养生行业监督管理。一是继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违法医疗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净化辖区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虚假宣传行为。二是加强对合法中医养生馆的帮教指导,在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的邀请后,组织区级的中医药专家,对从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相关人员展开全面的岗前培训和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培训,引导和支持其完善安全日常管理制度,提升风险隐患自查和管理水平,提升其依法执业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加强部门协作,按各部门监管职责开展联合执法,提升监管力度。

此复函已经党委书记、主任袁鸿剑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        

(联系人:皮雄心,联系电话023-7237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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