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桂英代表: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全市生育率的建议》(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3号建议)已收悉,经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涪陵监管分局充分沟通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辅助生殖医疗费用纳入重庆市医保支付范围”的建议
医保支付范围即医保目录,含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耗材目录三大部分,由市医保局在确保当前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支付和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医保基金累计结余情况科学测算制定,全市统筹,执行统一标准,区县无自主调整权限。
现行诊疗项目医保目录为2021年市医保局印发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现行药品医保目录为《重庆药品目录(2023年)》版,由《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国家目录》”)以及重庆增补药品组成。其中:《国家目录》由国家医保局制定;重庆增补药品为市医保局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增补的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建议中提及的生育支持药物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三种促排卵药品目前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今年4月,我局积极配合区委办公室信息调研科,在全区开展了“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专题调研,形成《四方面堵点制约辅助生殖纳入医保》调研报告,向市委办公厅和市医保局反映。也恳请代表通过区人大、区政协多渠道多形式向市级反映,共同推动辅助生殖纳入医保。
二、关于“探索建立孕育保险制度”的建议
目前,我区部分保险公司已针对“不孕不育”具体环节开发了相关保险产品,如:人保财险推出的“试管婴儿手术保险”,但由于宣传较少,普通市民并不知晓。
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涪陵监管分局将进一步引导保险公司加强“不孕不育”保险产品宣传,同时鼓励保险公司推出更多“不孕不育”辅助治疗保险产品,将“不孕不育”检测检验、药品、胚胎移植、试管婴儿等全治疗流程费用纳入保障范围。
此答复函已经罗妃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 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
(联系人:曾攀蟠;联系电话:023-72186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