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张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电梯内安装诈骗案件警情公示栏的建议》(建议第308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反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区公安局党委非常重视,专题进行研究,并责成治安支队牵头认真办理。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反诈工作情况
2024年1月至今,全区电诈案件立案较去年同期立案,总体形势较好。
二、反诈宣传公示栏宣传情况
2021年11月,市全民反诈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警情类宣传资料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制作宣传资料放置盒并将放置盒固定于居民楼栋电梯内外,便于群众取阅。区公安局划拨专项经费5万余元制作了3007个反诈宣传资料放置盒,并全数投放使用。因时间久远,部份反诈宣传资料放置盒存在被损坏的情形,需进行及时更新。下一步,区公安局将积极策动我区全民反诈专项行动指挥部,对全区办公楼、商场、居民楼进行再次摸排,了解反诈宣传资料放置盒使用情况,及时更换被损坏的反诈宣传资料放置盒。同时,区公安局将积极采纳在盒身印制辖区派出所报警电话等建议,进一步完善和拓展反诈宣传资料放置盒功能,不断提高群众的反诈意识。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卢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