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彩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李渡长江大桥中间隔离带设置反光标识的建议》(第19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核实,您所反映的李渡长江大桥中间隔离带无反光标识,在夜间或恶劣天气条件下,由于光线不足,加之隔离带颜色和道路颜色相近,车辆容易偏离车道发生碰撞事故的情况属实。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我委立即责成区公路事务中心对李渡长江大桥中间隔离带无反光标识进行整改。3月19日区公路事务中心全面完成整改,对李渡长江大桥中间隔离带端头处设置反光警示标识,并每间隔12米增设了高反射性的反光轮廓标,有效提升了李渡长江大桥夜间行驶安全性。同时,区公路事务中心举一反三,针对辖区内管养的国省县道桥梁类似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下一阶段将对此类桥梁标识进行全面整治。
此复函已经王强余主任审签。感谢您对涪陵交通工作的支持,我们将持续推进涪陵交通事业发展。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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