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伦、艾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监管纳入区级统一进行管理的建议》(第018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涪陵区危化品运输行业基本情况
涪陵区现有26家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家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667辆,运力9737吨,主要运输汽油、柴油、LNG、甲醇、液氨、氢氧化钠溶液等40余介质,驾、押等从业人员600余人。实际上,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多部门协同联动,我区一直由区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协作配合,统一指导管理。长期以来,长途运输客车、旅游包车和危货运输车(简称“两客一危”)始终是经信、交通、交警、应急等部门安全监管的重点。同时,根据涪陵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涪陵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监管职责的通知》(涪安委发〔2022〕13号)规定,作为申请危
货车经营注册的镇街,负有对规下企业安全监管的主要责任,区级行业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二、涪陵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举措
(一)科技创新赋能智慧监管。2024年3月,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启用“政务·渝运安”数字监管系统,区交通运输委对全区所有危货企业和车辆开展电子运单双录工作,聚焦进场、装载、运输、救援、卸载和评价6个环节,对隐患排查和风险等级实现信息化管理,实现对危险货物运输行为的全链条管控。“政务·渝运安”上线运行以来,全区危货企业26家已接入系统,危货运输生成电子运单共59347单,自动效验不合格运单数102单,进场合格率达99.83%;累计辅助企业避免严重安全事故4起,避免损失金额1000万;二是在所有危货运输车辆上全面推广使用智能视频,强化危险品运输作业过程监督。
(二)整合资源推进统一监管。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区交通运输委在全国首创“联合联盟安全管理模式”,组建联合联盟安全管理中心,引导危货运输企业“三化五统一”集中管理,通过集中建立动态监控平台,统一对企业运行过程车辆实施24小时监控,建立报警提醒纠正→轨迹回放分析→违规及时报告→跟踪督促处理→验收记录销号的闭环式管理流程,已经承担了相关安全监管职责。
(三)专项整治落实严格监管。区交通运输委以督查企业教育学习、“日周月”隐患排查、GPS监控、车辆技术状况等日常安全监管为基础,建立“两单两卡”制度,同时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治”、“挂靠经营”、“重大风险排查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超介质运输、伪二维、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涪陵区危货运输车违规清洗问题治理措施
2023年以来,我区接连发生多起危货运输车辆非法洗罐行为,造成多人伤亡,这反映出当前危货运输车辆罐体违规清洗问题突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洗车场所私自清洗罐车的污水直排、乱排,也造成了较大的环境危害。2024年9月,区政府专题研究危货车停洗车场建设管理问题,进一步明确由区交通运输委牵头,督促各管理单位、各行业部门履行职责,形成统一有效的监管机制。主要是督促落实四个方面安全监管责任:
(一)城市洗车场建设管理责任。按照《涪陵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涪安办发〔2024〕8号)文件要求,由区城管局、各街镇牵头对城市建成区和已接收管理的道路两侧洗车场进行摸排整治和日常监管;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超范围经营或无照无证违规经营危险化学品车辆洗车业务的场所,联合开展行政执法,依法进行取缔;由区应急局牵头,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内部洗车场的管理,严禁不具备清洗条件的单位擅自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洗罐作业。
(二)镇街危货停车场建设管理责任。镇街向区级行业部门申请注册危货运输企业时,应当保证建设标准规范的危化车辆停车场,且由企业所属镇街负责规下企业安全监管,严禁从事危化车辆装载介质取样、倒罐、泄压等与危化车辆停放无关的作业行为,罐体处于空载、封闭状态,不得排放任何废液废气,确保停车安全。规上危化运输企业自建使用停车场,由区交通运输委负责监管。一些企业未经相关单位和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在镇街辖区修建停车场、违规开展危化车停洗,规自部门和涉事镇街,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三)停车场外违规洗车管理责任。按照生态环保相关法律规定和《涪陵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涪安办发〔2024〕8号)要求,危货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在非专业洗车场违规洗车,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常态化废水监测和环保执法处罚,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业清洗能力建设。2024年,华峰集团公司已在白涛工业园区内建成专业洗车场,能够清洗包括苯在内的42种危化品介质(我区化危品介质现有23种),规划清洗规模18000台/年,已建设投用4个清洗工位,超过园区目前约3600台/年的洗车数量,化危车清洗能力完全满足化工园进出车辆需求。
下一步,区交通运输委将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牵头督促各责任单位履职尽责,共同做好我区危货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工作。
此复函已经王强余主任审签。感谢您对涪陵交通工作的支持,我们将持续推进涪陵交通事业发展。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